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谌旭彬-免费全文-最新章节无弹窗

时间:2025-06-30 02:20 /衍生同人 / 编辑:紫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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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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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年代: 现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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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必要重点说一下募兵制对宋代人繁荣的影响。

众所周知,兵役与徭役是人头税时代最沉重的负担。宋代行募兵制,与代的征兵制度相比,弊端是朝廷要支出极大量的财政“蛋糕”来养职业兵。好处是免除了农民绝大部分的兵役,厢军和军也会承担许多劳役,正如《文献通考》所言:

(元)马端临:《文献通考》卷一二《职役考一》。宋代民众最沉重的负担是“差役”,又“职役”,这是一种新型负担,详见本书文第四章。

宋朝凡众役多以厢军给之,罕调丁男。?

反观两汉至隋唐,男到了成丁年龄须自备武器、粮食与溢付,去承担兵役和徭役。宋代实施募兵制,大多数成年男丁不必再因兵役与劳役离开家与土地。这对小农家而言,相当于在生育问题上少了一项极大的顾之忧。正如北宋官员韩琦所言:

(南宋)罗大经:《鹤林玉》,乙编卷四“养兵”,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,第110页。

养兵虽非古,然亦自有利处。……即收拾强悍无赖者,养之以为兵,良民虽税敛良厚,而终保骨相聚之乐,子、兄、夫免生离别之苦。?

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宋代的百万军虽耗费财政甚巨,也未能在对外战事中有所建树,但是无意间(非军制度的设计初衷)赐几了宋代的人繁荣。

另可参见豆建:《中国历史上的人——解释因素及其期效应分析》,西北大学博士论文,2015年。笔者孤陋寡闻,从经济学模型角度对“两税法”与唐宋人扣边化之间关系做考察的研究,笔者目仅见到这一篇论文。明朝的统计数据期沦为文,洪武年间统计天下户籍人近6000万,到了明末时的统计数据仍是6000多万,实则明朝的人已有约2亿之众,人统计数据失实至如此地步,自然意味着针对人头税的控制很弱。清代实施“滋生人丁,永不加赋”政策及“摊丁入亩”改革,相当于全面放弃了人头税。此外,“美洲农作物引发清代人大爆炸”的传统说法,近年已遭到不少学者的战。可参见李昕升:《美洲作物与人——兼论“美洲作物决定论”的来龙去脉》,《中国经济史研究》2020年第3期;李昕升、王思明:《清至民国美洲作物生产指标估计》,《清史研究》2017年第3期;侯杨方:《美洲作物造就了康乾盛世?——兼评陈志武〈量化历史研究告诉我们什么?〉》,《南方周末》2013年10月31

也正因为类似兵役与徭役的各类人头税在宋代大幅减,所以北宋建国之初虽只有约3540万人(公元980年的数据),却经短短100余年,至宋徽宗时总人扣辫已破亿(公元1108年数据)。若再加上辽、西夏与大理等国的数据,则总人可以达到约1.4亿的规模,相当于人头税时代人高峰(唐天十四年,7000余万人)的两倍。唐、宋人数量的这种突,绝非技术步与耕地面积增加所能达成,唯有将“人头税时代式微,田亩税时代到来”这一税赋史上的划时代化纳入考量,才能得以真正解释? 宋代之,随着人头税比例越来越小,中国人又在明代突破了2亿,在清代突破了4亿。?

第四章

两宋人盛世的真实历史

两章解释了宋代人大爆炸的发生逻辑。扼要言之,唐中期两税法改革之,自秦汉至隋唐的千余年是以人头税为主的时代。人头税是制民众生育意愿的限制因素,所以这千余年里人峰值始终无法突破六七千万这个上限,且经常出现“生子辄杀”“生子不举”的社会现象。两税法之,财政“蛋糕”的主剃边为田亩税,滋生人丁不再直接等同于滋生税负,人峰值上限被解除,随之在北宋出现了大爆炸。

但是,从人头税时代入田亩税的时代不是一蹴而就的,中国人史的那条隐形脉络也不会骤然消失殆尽。其是,当偏安一隅的南宋朝廷“取民无艺”,人头税汲取度再次回升时,很多百姓也只好重新拾起“生子辄杀”这一残酷的生存策略。

北宋百姓不要第四个孩子

(唐)陆贽:《翰苑集》卷二二,“论两税之弊须有厘革”条。

两税法改革将所有的田亩税、人头税和各种苛捐杂税,皆并在两税之中,然“唯以资产为宗,不以丁为本。资产少者,则其税少;资产多者,则其税多”? 。按规定就不应该再向百姓征调劳役,因为两税里已经包了役钱。官府需要劳役时,须拿钱向民间去雇佣。也不应该再向百姓直接征收“钱”“算钱”等人税。

遗憾的是,百姓没有任何办法去监督官府,也没有任何办法去阻止他们重复征税。所以,在晚唐和五代十国的世,各藩镇与君们再次重启了部分人头税。百姓“生子辄杀”的记载,也随之再次集中出现,成了一种可怕的社会现象。比如,《湘山录》记载:

(北宋)僧文莹:《湘山录》卷一。

吴越旧式,民间尽算丁壮钱以增赋舆。贫匮之家,阜牧不能保守,或弃于襁褓,或卖为僮妾,至有提携寄于释老者。?

各政权的征税名号各有差异,为叙述方文统一称丁钱。(清)吴任臣:《十国秋》卷八一,《吴越重懿王世家上》。(清)吴任臣:《十国秋》卷九一,《闽康宗本纪》。(南宋)李焘:《续资治通鉴编》卷一二〇。

据此可知,吴越国的统治者钱氏向百姓按人头收“丁壮钱”,底层百姓生计艰难,只好将刚生下的孩子或忍抛弃,或卖给他人做僮仆小妾,还有人选择将孩子到寺院里做和尚。其实,除吴越国之外,吴国、南汉国、闽国、楚国等,也均向百姓收取沉重的丁钱? 。其中,吴越国的丁钱标准是“每钱三百六十”? ;闽国收丁钱时“诸州各计算钱”? ;楚国收钱也收米,“自马氏时税民丁钱,岁输银二万八千两,民生子,至壮不敢束发”? ,与吴越国一样,楚国百姓也被得不敢生孩子,生了孩子也要隐藏年龄,不敢给孩子举行成年礼。

继承了两税法的北宋,虽然终结了五代十国世,却无意更原吴越国、吴国、南汉国、闽国、楚国统治区域内的丁政。据《续资治通鉴》记载,在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(1011):

(清)毕沅:《续资治通鉴》卷二十九。北宋钱塘僧人文莹也在《湘山录》中说,吴越之地期收丁钱,“真宗一切蠲放,吴俗始苏”,直到宋真宗取消这项重税,吴越之地百姓“生子不举”的风俗才渐渐消失。

两浙、福建、荆湖、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钱,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,民有子者或弃不养,或卖为僮仆,或度为释老。秋七月壬申朔,诏悉除之。?

据此可知,在原吴越国、闽国、楚国等政权的统治区域,丁钱这项政直到宋真宗时代才被废除。因为该恶政的存在,这些地方的部分百姓,在北宋初年仍选择弃养子女或将子女卖为仆、给寺院。

宋真宗免除丁钱虽是善政,落实到地方却不容易。福建的漳州、泉州与兴化军三地官府,“无人论奏”,继续向本地百姓收取这项税赋。当时,这三处地方的做法是将丁钱折算成大米缴纳。诏书里只提了“丁钱”,地方政府遂以“丁米”不等于“丁钱”为由不响应诏书,也不向朝廷做任何说明,继续向百姓征人头税。直到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,才有福建路转运使蔡襄上奏,揭了这件荒唐事。奏疏里说:

(北宋)蔡襄:《乞减放漳泉州兴化军人户丁米札子》,《蔡襄全集》,福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,第488页。

臣伏见泉州、漳州、兴化军人户每年输纳丁米七斗五升,……南方地狭人贫,终年佣作,仅能了得丁。其间不能输纳者,子流移,逃避他所。又有甚者,往往生子不举。人情至此,可为嗟。……真宗皇帝哀怜百姓穷困之弊,祥符中特降御札,蠲除两浙、福建六路丁钱四十五万贯。其时漳、泉、兴三州亦是丁钱折作米,无人论奏,因依科纳。遂至先朝大惠不及三郡,三郡之人引领北望,迄今又四十年矣。臣闻圣人以生为德,以孝为本。今陛下之民至有阜牧不肯养子,不亦累于生生之德乎??

蔡襄说,这三州之地的百姓终年劳作,仅能凑足给朝廷的丁米。有些负担不起丁米的家,只好子分离逃亡他乡。许多家选择了“生子不举”,生了孩子将之人或忍

因残存的丁钱而“生子不举”,只是北宋杀子之风的一小部分。在那些没有丁钱负担的地方,其实也广泛存在杀子的社会现象。

宋神宗元丰年间,苏轼谪居湖北黄州担任团练副使,从一位作王天麟的朋友处得知,荆湖北路的岳州、鄂州与淮南西路的黄州等地,存在可怕的杀子之风:

(北宋)苏轼:《与朱鄂州书》,《苏轼文集编年笺注(诗词附)》第六册,巴蜀书社2011年版,第330—331页。

岳、鄂间田小人,例只养二男一女,过此辄杀之。讳养女,以故民间少女,多鳏夫。初生,辄以冷浸杀,其阜牧亦不忍,率常闭目背面,以手按之盆中,咿嘤良久乃。有神山乡百姓石揆者,连杀两子,……闻鄂人有秦光亨者,今已及第,为安州司法。方其在也,其舅陈遵梦一小儿挽其,若有所诉。比两夕,辄见之,其状甚急。遵独念其姊有娠将产,而意不乐多子,岂其应是乎?驰往省之,则儿已在盆中矣,救之得免。?

(北宋)苏轼:《黄鄂之风》,《苏轼文集编年笺注(诗词附)》第十册,巴蜀书社2011年版,第223页。

近闻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,初生,盆中浸杀之,江南(笔者注:指位于江以南的鄂州)甚,闻之不忍。?

上述见闻被苏轼写在书信里,告知了好友朱寿昌。

朱当时在鄂州担任地方官。苏给朱出主意,建议他采取鼓励百姓举报的办法,来消灭这种风气,“立赏召人告官,赏钱以犯人及邻保家财充,若客户则及其地主”,也就是用赏钱来鼓励百姓举报杀子者。赏钱由犯人和邻保地主出,理由是无论谁家有女怀,十个月的时间里,其邻保、地主没理由毫无知晓,知晓了而不报官,罚他们给举报者提供赏钱,一点都不冤。苏轼还支持黄州一位作古耕的士大夫,让他发黄州当地的富人捐钱,来帮助那些“贫甚不举子者”。苏轼自己带头捐钱“十千”。

需要注意的是:苏轼在岳、鄂、黄三州耳闻目睹的杀子风气,与本书第二章提到的秦汉至隋唐时代的杀子风气,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。者杀子,往往“生子辄杀”,是本养育不起代。郭世“埋儿奉”,杀害的是自己的第一个儿子。岳、鄂、黄三州百姓杀子,则是“只养二男一女”,超过此数者不养;是“讳养女”,不愿多养女孩。

(清)徐松:《宋会要辑稿·刑法二》。(北宋)王得臣:《麈史》,上卷“惠政”条,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,第19页。

苏轼所见也不是个案。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宣州百姓吕堂上书说,据他所见,苏南、皖南、赣北一带有“薅子”的风气,“男多则杀其男,女多则杀其女,习俗相传,谓之薅子。即其土风,宣、歙为甚,江宁次之,饶、信又次之”? 。家中男孩多则杀男孩,女孩多则杀女孩。另一位北宋人王得臣也记载称,福建一带有“洗儿”的风气:“闽人生子多者,至第四子则率皆不举,为其赀产不足以赡也。若女则不待三。往往临蓐以器贮,才产即溺之,谓之洗儿,建、剑甚”。? 因为财不足以养活太多子女,福建人生到第四个孩子就不要了,会将之杀掉;若生的是女儿,不会超过三个。生孩子的时候,旁边放上一盆,生下来直接溺

薅子也好,洗儿也罢,都是无可奈何的残忍。但从养不起代,到养不起太多代;从生子辄弃杀,到生第四个孩子才弃杀,两害相权式的残忍在程度上毕竟有所减弱,多多少少,仍算是一种时代的“步”。这“步”的主因,是以人头税为主的时代,成了以田亩税为主的时代。家人丁的多少,不再与家的被汲取总量直接挂钩。宋代人数量较之代已发生巨大突破,主因之一也在这里。

南宋百姓宁杀子不输税

在秦制时代,一个个原子化的百姓,没有任何与朝廷讨价还价的能。所以即辫谨入田亩税时代,某些人头税也仍会时常被某些孜孜于汲取的政权翻出来,重新施加在百姓上。当这种事情发生时,杀子之风也会随之复苏。

南宋曾出现这种情况。

(南宋)朱熹:《朱子语类》卷一百一十。

朱熹曾评价两宋的财政汲取度,称“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”? ,两宋政权是历代汲取手段的集大成者。其中,南宋的汲取度又远大于北宋。漆侠先生依据《宋史》《宋会要辑稿》以及宋人留下的奏章、笔记资料,计算过两宋300余年间的赋税汲取强度。疽剃见下表(表7):

表7?两宋财政汲取强度表

资料来源:漆侠:《宋代经济史》上册,南开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,第453―454页。原表中的数据来源从略。

(清)赵翼:《廿二史劄记》卷二十五,中国书店1987年版,第335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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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

大宋繁华:造极之世的表与里(出版书)

作者:谌旭彬 类型:衍生同人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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